4月1日起,我國將有一批經濟新規開始實施。其中,《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規定,食品犯罪將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在國內開創了嚴懲重處和信用懲戒的制度先河;憑借《網絡發票管理辦法》,消費者網購可以索要網絡發票。此外,光纖到戶國家標準將實施;北京崗位補貼將提至每年5000元。
《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4月施行食品犯罪終身禁入
新修訂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下稱《條例》)將于4月1日起施行。3月27日,北京市食品辦就《條例》的實施進行了說明。
北京市食品辦負責人介紹說,未來首都食品安全工作的總體思路將以預防為主、源頭控制,實施嚴格的食品市場準入制度,強化主體責任。健全政府監管體制,嚴格責任追究。構建“兩大體系”,即安全食品供給體系和食品安全保障體系;實行“產地要準出、銷地要準入、質量可溯源、風險可控制、責任可追究的全過程管理”。
據北京晚報報道,經營者一旦因生產經營有毒有害食品觸犯法律,過后再想“另起爐灶”恐怕不行了。本市將嚴格信用管理,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平臺,統一歸集、公布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身份信息、警示信息、良好信息。同時將食品許可、日常監督及違法行為查處等信息納入信用檔案,依據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信用狀況確定管理重點和頻次。對構成犯罪的嚴重失信者將實行行業禁入。
按照條例規定,對單位被吊銷許可證負有責任的主要負責人、主管人員及直接責任人員自吊銷許可證行政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和管理工作;生產經營不符合安全標準或者有毒有害食品,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包括受雇經營。北京市這一規定在國內開創了嚴懲重處和信用懲戒的制度先河。
另外,《京華時報》報道稱,此前在食品安全條例配套細則征求意見稿中,無店鋪經營項目核定中只有預包裝食品,沒有“乳制品”一項,這引起公眾熱議,認為今后網店將禁售奶粉。昨天,北京市工商局食品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按照國家專項審批規定,許可網店銷售乳制品。今后網店要想銷售奶粉等,要經過嚴格審批,須取得流通許可證,要有營業執照后方可經營。
國稅總局出臺《網絡發票管理辦法》 4月1日起實施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出臺《網絡發票管理辦法》,規范網絡發票的開具和使用,該辦法將于4月1日起施行。
網絡發票是指納稅人通過互聯網、使用稅務機關提供(或認可)的網絡發票開具系統開具的普通發票。
辦法規定,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委托其他單位通過網絡發票管理系統代開網絡發票。省以上稅務機關在確保網絡發票電子信息正確生成、可靠存儲、查詢驗證、安全唯一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試行電子發票。
據了解,使用紙質發票,需要納稅人往返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驗票、認證、抄報稅等事項,而推行網絡發票減少了以上這些環節,可以有效降低稅收征納雙方的成本。
據悉,目前很多網店店主并不會主動向消費者提供發票。早在去年國稅總局公布《網絡發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時,就引發了電子發票有望推開、或引發網店商品漲價的討論。
有業內人士認為,網絡發票的普及有助于加強對電子商務的監管,有利于保護消費者權益。不過,一旦稅務部門加強監管,使得征稅在網店中普及,必將提高商品價格,最終買單的還是消費者,因此建議出臺降稅等配套措施,例如可擴大增值稅優惠政策的覆蓋范圍,以活躍交易,拉動消費。
光纖到戶國家標準4月實施保障用戶自由選擇權
由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組織編制的《住宅區和住宅建筑內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工程設計規范》和《住宅區和住宅建筑內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兩項國家標準將于2013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
光纖到戶國家標準主要規定了三方面強制性要求:一是在公用電信網已實現光纖傳輸的縣級及以上城區,新建住宅區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設施應采用光纖到戶方式建設;二是住宅區和住宅建筑內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工程設計必須滿足多家電信業務經營者平等接入、用戶可自由選擇電信業務經營者的要求;三是新建住宅區和住宅建筑內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線管網、電信間、設備間等通信設施必須與住宅區及住宅建筑同步建設、同時驗收。為切實貫徹落實標準各項規定,兩部聯合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光纖到戶國家標準的通知》(建標[2013]36號),明確了相關部門的責任要求,提出政策保障措施,并聯合召開了光纖到戶國家標準宣貫培訓會,對貫徹落實標準有關工作進行了動員和部署。
據介紹,標準正式實施后,對于加快推進光纖到戶、建設下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和充分保障用戶自由選擇權將發揮關鍵作用。
北京崗位補貼提至每年5000元 4月1日起實施
3月25日,北京市人社局會同市財政局下發了《關于印發的通知》,將擴大用人單位的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的范圍和額度。政策將于2013年4月1日起實施。
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體工商戶等各類用人單位,招用本市登記失業人員和農村就業困難人員,依法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按月足額發放不低于當年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1.2倍的工資,可申請享受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社會保險補貼以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的60%為最高補貼基數,低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60%的,按照實際繳費基數予以補貼。基本養老保險補貼20%,醫療保險補貼10%,失業保險補貼1%。除就業困難人員以外,其他登記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以本市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為補貼基數。
崗位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
(原標題:“一批新規4月起實施 北京將迎最嚴食品安全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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