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質檢總局獲悉,國家質檢總局將在2014年5月1日前完成對向我國出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境外生產企業的注冊工作。
國家質檢總局一貫高度重視保障嬰幼兒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持續加大對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監督管理力度,確保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
國家質檢總局近年確保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主要做法與成效表現為:
出臺《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
2013年,國家質檢總局制定了《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于5月1日正式實施,從制度上進一步規范進口乳制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工作。《辦法》一方面明確進口乳品經營企業負首責,要求進口乳品經營企業建立質量自控體系,對進口產品進行自檢,保障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另一方面突出了全過程監管理念,從出口產品準入、境外企業注冊、進出口商備案、口岸檢驗到建立進口記錄和產品追溯等各個環節進行“全過程”監管。
完善進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管體系
從進口前準入、進口時檢驗、進口后監管三個環節對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實施監管,逐步完善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監管體系。
進口前提高“準入”門檻。從三個方面提高“準入”門檻。第一,對出口國家或地區的官方食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進行評價,只有符合要求國家或地區的乳品方允許進口,目前只有31個國家或地區乳品允許進口。第二,對境外乳品生產企業實施注冊管理,只有獲得注冊企業生產的乳品方允許進口。第三,對向中國境內出口乳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進口乳品的進口商實施備案管理,督促其落實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此外,還要求出口國家或地區政府承擔其監管責任,如對每批輸華乳品簽發衛生證書,對獲獎產品出具官方證明等。
進口時加強口岸檢驗。一是嚴格檢驗。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對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實施“批批”檢驗,只有符合國家標準的方允許進口。二是加強監控。制定年度進口配方乳粉風險監控計劃,加強對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的風險監控。三是定期“體檢”。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進行全項目檢驗,實施“體檢”,努力保障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
此外,還定期開展對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風險排查,及時發現潛在風險,采取針對性措施,保障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
進口后加強后續監管。一是嚴格按照要求,對經檢驗不合格的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采取退運或銷毀措施,禁止其進口。二是加強對嬰幼兒配方乳粉進口商監督管理,檢查進口和銷售記錄,督促其及時召回存在潛在風險隱患的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三是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及時通報進口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共同保障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
落實進口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一是落實進口商首負責任。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進口商是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應當承擔主體責任。第二,督促建立質量自控體系。要求進口商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法》要求,建立保證進口食品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配備食品安全專業人員,提高質量自控能力。第三,實施進口商自檢制度。要求進口商在進口前應當對其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進行“項項”檢驗,并在進口報檢時提交檢驗報告,確保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四是落實信息公開責任。要求進口商主動公開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種類、品牌、產地等信息,接受全社會監督。
通過采取上述措施,有效地保障了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質量安全,沒有發生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問題。2012年,我國共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3813批次、8.86萬噸、9.81億美元。其中,檢出不合格的43批次、80.95噸、66.92萬美元,分別占進口的1.13%、0.09%、0.07%。檢出的不合格產品全部進行了退貨或銷毀,未進入國內市場。
國家質檢總局對下一步工作安排部署為“四個嚴格”:
嚴格實施企業注冊。嚴格對向我國出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境外生產企業進行注冊管理,2014年5月1日前完成注冊工作。
嚴格落實企業首責。實施嬰幼兒配方乳粉進出口商備案,嚴格落實進口商負首責,督促其完善自檢自控體系,在進口報檢時提交與進口產品生產日期、批次嚴格對應的嬰幼兒配方乳粉檢測報告。
嚴格產品質量要求。嚴格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要求,保質期不足3個月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不允許進口;進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必須為直接向消費者出售的最小零售包裝,大包裝的不允許進口。
嚴格實施進口檢驗。加強進口檢驗,嚴格要求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中文標簽必須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不得在國內加貼;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不允許進口。
本文關鍵詞:境外乳企,進口乳品,境外乳企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