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10月29日,青海省食藥監局通報了3批次不合格食醋樣品,不合格項目均為總酸不合格。
據悉,本次青海省食藥監局共抽檢保健食品、餐飲食品、茶葉及其相關制品、方便食品、糕點、酒類、冷凍飲品、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飲料、調味品15大類食品101批次,3批次檢出不合格。
不合格食醋分別為:金帥蔬菜店經銷的西安市灞橋區金蘭妹調味品廠生產的精制白醋、金帥蔬菜店經銷的甘肅臨夏法利德清真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釀造食醋、竹園青蔬菜店經銷的甘肅臨夏法利德清真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釀造食醋,檢出的總酸分別為2.34 g/100mL、2.55g/100mL、2.65g/100mL。
總酸是食醋的品質指標。總酸是反映其特色的重要特征性指標之一。總酸含量越高說明食醋酸味越濃。《GB/T 18187-2000 釀造食醋》中規定,釀造食醋中總酸應≥3.50g/100mL,《SB/T 10337-2012 配制食醋》中規定,配制食醋中總酸應≥2.50g/100mL,總酸含量未達標提示有勾兌等假冒偽劣的可能。
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并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有關地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必須在3個月內完成核查處置工作并在本地官網進行公開的同時,向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送不合格產品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情況,對沒有按時完成處置工作的地區,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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