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關百姓身心健康,可總有一些商家不顧法律規定,為牟利不惜在
食品上動“歪”心思。12月24日記者獲悉,西安灞橋區檢察院向灞橋區法院提起一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
男子因生產售賣鋁殘留量超標的
油條,被要求在市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并支付銷售價款十倍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
2018年4月6日,來自安徽省蕪湖市鳩江區的陶某某在西安市未央區新房社區仲家巷,開了一家小吃店,經營范圍是中餐食品制售,包括油條、包子、稀飯、豆漿、餛飩、米線等。2018年7月18日,西安市未央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執法人員對陶某某所炸油條以及加工油條所用的生面團進行抽樣檢測。經陜西科儀陽光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檢驗,發現陶某某所炸油條鋁的殘留量為916mg/kg,用于加工油條的生面團鋁的殘留量為861mg/kg,遠遠超過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油炸面制品鋁殘留量小于等于100mg/kg的要求。
2018年8月1日,經未央區食藥監局委托,湖北崇新司法鑒定中心對以上鋁殘留量超標食品可能造成的損害結果進行鑒定。8月14日,該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意見:人長期過量食用可致嚴重食源性疾病,對人體產生慢性毒損害,包括神經毒性、骨骼毒性、生殖毒性、免疫毒性、肝毒性以及其他毒性。專家指出人若長期食用可致嚴重食源性疾病。
據陶某某陳述,他長期向炸油條的面粉內添加明礬,食用量為每5斤面粉添加50-100克明礬。自2018年4月6日起至2018年7月18日,除因放假休息、環保檢查、天氣原因停業一周外,他共加工、銷售油條97天,其間每天約賣出油條40-50根,每根售價1元錢,最低營業額為3880元。
12月24日記者了解到,為切實維護公眾生命健康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教育和引導食品銷售者自覺守法經營,根據民事訴訟法和最高法、最高檢《關于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相關規定,灞橋區檢察院日前向灞橋區法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灞橋區人民檢察院認為,陶某某在生產油條過程中違法添加明礬,向不特定消費者進行銷售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該行為持續時間較長,侵犯了眾多不特定多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五條的規定承擔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侵權責任。陶某某應在有關媒體上公開道歉,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條例之規定,陶某某應支付銷售價款十倍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38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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