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8日,海口市龍華區食藥監局執法人員在龍華區金貿西路海口龍華世貿茶葉城福盛茶葉店檢查時,發現在該店銷售區入口處右手邊貨架第二層,有2盒外包裝為紅色且標明“大紅袍”字樣的包裝盒,盒內有18個金屬茶罐,里面均裝滿了茶葉,外包裝盒和金屬茶罐均未標注產品信息,盒子周邊沒有張貼散裝食品標簽。在該店左手邊貨架第二層角落,發現一個透明包裝袋,袋內裝有13小袋的茶葉,小袋上標注了“印象”“大紅袍”“武夷巖茶”字樣,此外并無其他產品信息,在袋子及擺放貨柜周邊也同樣沒有張貼散裝食品標簽。該店現場無法提供上述茶葉的購銷臺賬、供貨商資質證照以及產品檢驗合格證明,但可以提供13小袋標注了“印象”“大紅袍”“武夷巖茶”字樣的茶葉的進貨單據。執法人員現場對上述涉嫌違法食品進行查封。
為進一步了解情況,執法人員對該茶葉店進行立案調查。經詢問了解到,上述無標簽標識茶葉中,2個外包裝為紅色且標明“大紅袍”字樣的包裝盒里面所裝的是水仙大紅袍,每盒80元,共160元,透明包裝袋內13小袋是肉桂大紅袍,兩者均是該公司從福建省安溪縣茶都彤興巖茶行采購而來,而茶都彤興巖茶行又是從武夷山三仰峰茶業科技有限公司手中采購上述茶葉,而武夷山三仰峰茶業科技有限公司只生產散裝茶葉,因此上述無標簽標的茶葉不是品牌茶葉,而是散裝茶葉,所以沒有像預包裝茶葉那樣完整的產品信息。
該茶葉店在經營散裝茶葉時,未在散裝茶葉存放的容器或外包裝上標明茶葉的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也無法證明其并未將上述2種未張貼散裝標簽的茶葉銷售出去。該茶葉店涉嫌經營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散裝茶葉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3月28日,龍華區食藥監局依法對該茶葉店罰款5000元。
本文關鍵詞:監督 管理 食藥監局 食品安全法 茶葉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