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肥咖啡含"禁藥"致身體不適 四被告被判賠142萬
時間:2019-08-20 09:30:40 來源:正義網 點擊:420次
正義網淮安8月19日電 不用節食、不用運動,喝點咖啡就能減肥?江蘇淮安的朱女士從網上購買了一款名為“左旋肉堿咖啡王”的網紅產品,每次服用之后都出現頭暈、嘔吐等癥狀,于是報警。不想,就此引出了一起跨越5省6市的公安部掛牌督辦的食藥領域重大刑事案件,銷售范圍遍及全國各地,涉及不特定消費者逾萬人次。
生意慘淡,購進小作坊網紅咖啡
2015年,周石在鄭州市航母城開了一家保健品店,主要銷售蛋白粉、草珊瑚含片、鈣片等保健品。2016年2月,保健品門店生意慘淡,同行李家向其推薦了市場火熱的網紅“左旋肉堿咖啡王”(以下簡稱減肥咖啡),并承諾為其提供貨源。3月,周石以13元每罐的價格從同行李家(另案處理)那購進減肥咖啡,并由李家送貨上門。
“買減肥咖啡的人跟我反映過,喝過會頭暈、惡心,但是這款產品效果好,買的人特別多,比我店里的其他產品好賣。”周石明知李家推薦的減肥咖啡系小作坊生產,且無產品合格證、銷售許可證等,仍大量購進,為避免被藥監局查到罰款,便將減肥咖啡放在倉庫直接銷售。
發展下線大規模批發網紅咖啡
為賺更多利潤,周石采用在店鋪內不上架、倉庫代發貨、送貨上門等隱秘方式對外大量批發給下線王宏、李招。王、李二人,明知該減肥咖啡系“三無”產品、生產廠家虛假,仍通過淘寶平臺對外銷售,并大量批發給網絡上另一賣家孫周。
“之前就賣賣襪子和化妝品之類的,后來我發現不賺錢,又聽說賣減肥咖啡能賺錢,便從王宏、李招他們的淘寶店進貨。”孫周于2016年4、5月份,開始進購減肥咖啡,因淘寶平臺無法公開售賣左旋肉堿咖啡王,往往通過改拍其他減肥膠囊等商品鏈接,收到貨物后孫周又在減肥咖啡罐子上貼上防偽標簽,重新打包后將在自己的淘寶售賣。
“我開始做的時候進價是20元左右每罐, 8月份以后進價全部是18元每罐,在我的淘寶店鋪售價是69元每罐,買二送一,偶爾還會有買一送一的促銷,老顧客也回給予一點優惠。”孫周內心也明白減肥咖啡里面肯定加了什么能減肥的東西,畢竟純正的咖啡并不能讓人身形纖瘦。
至2017年2月,周石共計售出減肥咖啡33000余罐,銷售金額近48萬元;王宏共計售出減肥咖啡近23000罐,銷售金額共計41萬余元;李招共計售出減肥咖啡10085罐,銷售金額19萬余元。
網紅咖啡系無資質偽劣產品
僅僅一年多的時間里,四人累計銷售金額超過160余萬元,銷售對象超過萬人。而他們手中這款熱銷的所謂的減肥咖啡,竟是一款沒有資質的偽劣產品。經檢測,該款減肥藥中沒有真正的左旋肉堿成分,而是用低價咖啡粉非法添加了大量鹽酸西布曲明、酚酞等物質。
公安機關經過層層偵查發現,涉案區域除江蘇外,還包括河南、廣東等5省6市,網店對外銷售只是終端,其與各個上線共同形成了生產、加工、出售、網上銷售的完整利益鏈條。2017年3月,利益鏈頂端負責生產的黃某、賈某兩名嫌疑人到案,該案涉案的12名嫌疑人全部落網。隨著該團伙在一年零一個月時間里,已生產出18噸假的“左旋肉堿咖啡王”減肥藥,除了現場扣押的8噸外,其余10噸已流向市場,公安機關已對這批假藥流向進行追蹤。
對4名被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2017年12月20日,該案被移送淮安開發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周石等人銷售偽劣產品行為,侵害眾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于2018年2月5日對周石等四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立案。
淮安開發區檢察院在辦理該案時發現,周石等人明知其所銷售減肥產品左旋肉堿咖啡王無產品合格證、銷售許可證,且包裝標簽不合格,向不特定消費者隱瞞事實真相,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予以銷售,屬于以欺詐方式銷售食品行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在履行公告程序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對周石等四人提出了支付三倍懲罰性賠償金的要求。
該案專家證人周天紅介紹,添加在咖啡粉中的酚酞能夠促進腹瀉,鹽酸西部曲明用于作用人的中樞神經,使人產生飽腹感,由此達到所謂的減肥效果。這兩種藥品對人體健康損害極大,尤其是鹽酸西步曲明,因其極易引發心血管類疾病,國家食藥監總局于2010年明確禁止在藥品中添加該成分。
法庭審理后認定:被告人孫周、周石、王宏、李招違反產品質量法律法規,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并予銷售,其行為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四人共同連帶承擔懲罰性賠償金137余萬元,被告王宏單獨承擔懲罰性賠償金1.1余萬元,被告李招單獨承擔懲罰性賠償金3.06余萬元,被告周石對王宏、李招懲罰性賠償金承擔連帶責任;四名被告于判決生效后五日內在全國媒體上賠禮道歉。上述懲罰性賠償金由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納入公益基金管理。(文中人物皆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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