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假冒“玉棠”白砂糖6萬公斤 涉案企業被重罰58萬余元
時間:2019-08-23 09:37:04 來源:中國消費網 點擊:443次
連“甜蜜”也敢假冒,知識產權保護“甜度”不打折。日前,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管局查辦一起侵犯“玉棠”牌注冊商標專用權系列案,查處一條涉及產、運、供、銷、存各環節的違法制售假冒“玉棠”牌白砂糖的產業鏈,涉案企業售出假冒白糖6萬公斤,被罰款58萬余元。據悉,該案件被評選為首屆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十佳案件”之一。
去年以來,虹口區市場監管局接到匿名舉報,反映轄區有疑似假冒“玉棠”白砂糖的兜售行為。執法人員仔細查驗涉案白糖的感官品質,發現其外表泛黃,缺斤少兩,且價格顯著低于市場價。該局第一時間對涉案產品進行商標權利鑒定和食品安全檢測,結果判定涉案白砂糖為假冒侵權商品。
虹口區市場監管局表示,“玉棠”牌白砂糖自20世紀90年代初問世,30年來,先后榮獲上海著名商標、上海暢銷金品、上海名牌產品等諸多榮譽,享有較高的市場知名度。制假售假者因此盯上這個“易于發財的機會”,形成原料采購—制假售假—市場流通完整齊全的制售假冒“玉棠”牌白砂糖的違法產業鏈。違法者自以為高明,生產假糖的為流動作業的自然人,藏匿于郊區工業園之深處。銷售渠道則組織嚴密,分工明確,對外“高度警惕”,且將違法產品銷售至寶山、虹口、浦東、閔行等多個區域,嚴重損害了“玉棠”的品牌形象和“上海制造”的聲譽影響。
鑒于涉案產品貨值金額巨大,且涉嫌刑事犯罪,虹口區市場監管局依托兩法銜接平臺,第一時間聯合虹口公安、檢察院共同查辦此案,將涉嫌制售假糖的多名自然人移送公安部門調查處理。虹口區市場監管局則對涉案企業進行調查處置。經查實,涉案企業自2017年7月起至案發,售出假冒白糖6萬公斤,銷售金額達45萬余元。
根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針對涉案企業銷售明知假冒白糖的違法行為,虹口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責令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罰款58萬余元的處罰決定。
記者了解到,虹口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案件辦理中沒有局限滿足于商標這一“形式和直觀”的表面問題,主動深入進行了食品安全監測,在涉案產品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前提下,追究相關企業的商標侵權責任,同時采集了大量第三方機構的證據,包括商標權利鑒定、食品安全檢測、司法貨值審計等,讓涉案企業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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