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樣品中近四成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11批次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其中,5批次樣品檢出農藥殘留問題,分別為:江津區油溪鎮鳳菡食品超市銷售的芹菜、南川區鳳利食品超市銷售的芹菜檢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渝北區古路鎮古路農貿市場田維福銷售的黃瓜、巫溪縣盛堂優選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豇豆、重慶市涪陵區石沱鎮宛平路101號冉鳳蓉銷售的西芹均檢出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根據《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芹菜中毒死蜱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mg/kg,氧樂果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mg/kg;黃瓜中氧樂果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mg/kg,豇豆中氧樂果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mg/kg。
還有,4批次樣品檢出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墊江縣云海副食經營部銷售的土雞蛋檢出氟苯尼考和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江津區石蟆鎮尚書家佳副食超市銷售的雞蛋檢出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渝北區雙龍分公司銷售的精三線(豬肉)檢出多西環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商社新世紀百貨連鎖經營有限公司重百沙坪商場超市銷售的烏魚(活)檢出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根據《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多西環素在豬的肌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100μg/kg,磺胺類在所有食品動物(產蛋期禁用)的肌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100μg/kg,氟苯尼考和恩諾沙星在家禽產蛋期禁用。
另外,還有2批次樣品檢出禁用藥物,為:重慶市彭水縣紹慶街道烏江西路2號(奧華市場內)劉生素銷售的鴨肉檢出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 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要求;重慶市彭水縣紹慶街道烏江西路2號(奧華市場內)龔萬淑銷售的豬肉檢出氯霉素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要求。
根據《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 (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規定,五氯酚酸鈉、氯霉素均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
7批次樣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7批次樣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其中,有6批次樣品檢出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重慶市萬州區五橋萬川大道230號香山市場內攤位4號駱美碧銷售的韭菜、重慶市萬州區萬川大道230號香山菜市場內5號攤位駱美菊銷售的韭菜、重慶市合川區古樓鎮老爺農貿市場譚代林銷售的茄子、重慶市潼南區梓潼街道辦事處金潼大道88號潼南蔬菜批發市場16幢商20號陳國富銷售的茄子、萬州區百順食品經營部銷售的韭菜、重慶重客隆超市連鎖有限責任公司黃沙溪連鎖店銷售的小紅尖椒(辣椒)。
鎘(以Cd計)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之一,其對人體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積性,長期大量攝入鎘含量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腎和骨骼損傷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以Cd計)在韭菜中最大限量為0.05mg/kg,在茄子中最大限量為0.05mg/kg,在辣椒中最大限量為0.05mg/kg。
另外,還有1批次不合格樣品為:重慶市黔江區佳惠百貨有限責任公司伴山國際店銷售的仔姜檢出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鉛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之一。《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規定,鉛在姜中的限量為≤0.1mg/kg。
6批次樣品檢出食品添加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6批次樣品檢出食品添加問題。其中,北碚區楊侯杰餐飲服務部銷售的油炸面制品檢出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礬)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劑和穩定劑,使用后產生鋁殘留。鋁不是人體必需微量元素,不參與正常生理代謝,具有蓄積性,過量攝入會影響人體對鐵、鈣等成份的吸收,導致骨質疏松、貧血,甚至影響神經細胞的發育。《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油炸面制品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應≤100mg/kg。
還有,重慶市九龍坡區西彭鎮中心農貿市場干副類攤位53、54號牟大芳銷售的干百合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氧化硫(以及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等添加劑)對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后最終轉化為硫酸鹽并隨尿液排出體外。如果長期過量攝入二氧化硫,可能會對健康不利。
另外,還有4批次不合格樣品,分別為:重慶市渝中區竹園小區附4號上海包子王鄧貽諒銷售的饅頭、渝中區金真小吃店銷售的饅頭、大渡口區津麥軒餐館銷售的紅糖饅頭均檢出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墊江縣蔡姐老酒坊標稱生產的白酒檢出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3批次樣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3批次樣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酉陽縣冷水河純凈水廠標稱生產的水源頭飲用純凈水檢出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夔泰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牛肉干(香辣味)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新三鼎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金鼎雞精調味料檢出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規定。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廣泛分布于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如果桶裝水的消費周期較長,營養要求較低的銅綠假單胞菌可生長繁殖,可能會引起味道、氣味和濁度的改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中規定,包裝飲用水中銅綠假單胞菌應符合n=5,c=0,m=0CFU/250mL。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用以反映食品的衛生狀況。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所使用的原輔料初始菌落數較高;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嚴格;還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腸菌群超標可能由于產品的加工原料、包裝材料受污染,或在生產過程中產品受人員、工器具等生產設備、環境的污染、有滅菌工藝的產品滅菌不徹底而導致。
除上述產品外,還有2批次樣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分別為:豐都縣好潤佳購物廣場銷售的核桃檢出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九龍坡區酉壹壺酒水經營部銷售的、酉陽縣土家老燒酒坊標稱生產的散裝白酒檢出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值。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
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生產經營企業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