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區市場監管局公布食品藥品安全違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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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成都市郫都區市場監管局要求全局上下嚴厲打擊食品保健食品違法違規行為,堅持“處罰到人”,及時公開案件查處信息,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曝光,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
案情簡介
2020年12月3日,郫都區市場監管局查獲一起郫都區某某茶飲品店涉嫌經營過期食品案。
12月3日,郫都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投訴對某某茶飲品店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店正在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現場未發現投訴人所稱“仙草凍”。
12月4日,郫都區某某茶飲品店經營者葉某某到郫都區市場監管局接受詢問調查。
葉某某確認郫都區某某茶飲品店于2020年12月2日售出仙草凍(生產日期20190504,保質期:12個月)2盒,入賬時將該銷售記錄中仙草凍修改為了芋圓,并將數量2修改為了3。
該店銷售過期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 的規定。
目前,該案件調查已經告一段落,郫都區市場監管局將對威脅消費者生命健康安全的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對當事人給予5萬元的行政處罰。
郫都區市場監管局落實“四個最嚴”要求,重典治亂,標本兼治,凈化食品生產經營環境。各地抓線索、控源頭,積極排查隱患、查辦案件,依法查處案件,對不法分子形成強有力的震懾。
案例啟示
食品安全關乎民生,食品違法有著不可估測的健康傷害。相比于其他違法,食品違法也有著更隱蔽的特性。若要有序防控多樣的食品違法問題,必須強化各階段內的食品監督工作,從嚴把控食品安全問題。
消費者也需增強食品安全意識、增加食品安全知識,樹立健康、科學的消費觀念,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的監督,才能保證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
本文關鍵詞:四川 成都市 飲料 飲品 過期食品 監管